大明在军法上,对军官采取特殊的优待政策,武官三品以上有犯罪,需要奏请圣旨,四品以下有犯,有司逮捕定罪后请旨裁决。 在边境城池内若有军官有犯,需由都指挥使,布政司,按察司三司会审后上报五军都督府定... 正在手打中,客官请稍等片刻,内容更新后,需要重新刷新页面,才能获取最新更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