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,而他现在必须得知道结果,于是他问:“爱莎呢?她回来了吗?”
“是的,小姐已经回来了,老爷,她没跑出去多远,我把她带回来了,但回来之后,我没有看到您的身影,所以就送她去睡觉了。”阿尔弗雷德依旧微笑着回答道。
他的话音刚落,就听见一连串细碎的脚步声,从背后传来。
穿着睡衣的爱莎“噔噔噔”的跑下了楼梯,直接冲向了餐桌,拉开椅子,跳上椅子,坐好,拿起刀叉,舔了舔嘴唇,回头看向阿尔弗雷德。
阿尔弗雷德笑着指引布鲁斯来到餐桌前,布鲁斯本想对爱莎说点什么,可这个时候,爱莎已经开始埋头苦吃了,阿尔弗雷德站在他的身后笑着说
“爱莎小姐昨天晚上进行了剧烈运动,回来的时候就开始喊饿,但因为那时候太晚了,吃东西对身体不好,所以,她现在可能是有点饿了。”
见状,布鲁斯也没有再说什么,他也开始吃早吃早餐,但在吃饭的过程中,他感觉少了些什么,他放下叉子问:“阿尔弗雷德,今天的报纸呢?”
….
拿着掸子的阿尔弗雷德,手指微微动了一下,他说:“抱歉,老爷,今天我起的有些晚,报纸还没有熨,但今天报纸依旧在宣传安杰丽卡剧团,和他们带来的新戏剧‘麦克白,……”
“对了,老爷。”阿尔弗雷德忽然提高了一点音调,他说:“这是哥谭十年以来,第一次正规剧团的演出,全市的权贵都会到场,您真应该去看看,要我帮您和迪克少爷以及爱莎小姐订票吗?”
布鲁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盘子,说:“不,我不去了,你帮赛琳娜、迪克和爱莎各订一张票,让他们一起去吧。”
阿尔弗雷德点了点头,没有再说什么,等早饭吃完,阿尔弗雷德带爱莎去后院运动的时候,布鲁斯才皱起了眉。
报纸没熨好?布鲁斯可不会相信这番说辞,阿尔弗雷德在韦恩家族工作的这几十年里,从来没有报纸没有熨好就开始吃早饭的情况发生过。
在这一点上,阿尔弗雷德本人,甚至比韦恩家族的成员还要更加坚持,谁也不能动摇这位老人,对于让韦恩家族的成员了解最新消息的执念。
布鲁斯来到了大厅的后方,透过窗户,他看到阿尔弗雷德正带着爱莎玩,布鲁斯顺着餐厅的走廊离开,一路绕过大厅,来到了侧面的熨衣间。
阿尔弗雷德一般都会在这里熨东西,包括衣服、手套和报纸,报童送来的报纸,被从信箱拿出来之后,一定是第一时间放到这里。
可是,布鲁斯在这里翻了半天,没有找到报纸的踪迹,于是,他又回到大厅,从大门走出去之后,推开庄园的大门,打开信箱,向里面看去。
信箱里面也没有任何东西,布鲁斯皱起了眉,将信箱的门重新关上,然后开始在街道的左右打量起来。
就在这时,韦恩庄园的邻居刚好出门。
在韦恩庄园不远处的地方,居住着一对母女,母亲是东海岸一位富商的遗孀,但因为她的经营能力更强,家族甚至比丈夫在的时候还要蒸蒸日上,因此他被尊称为哥德夫人,而她的女儿则是歌德小姐。
两人都是同一副打扮,穿着现在贵妇们最时兴的呢子大衣,配上一双亮色靴子,再戴上与靴子同色系的围巾和帽子,手里拿着一个手袋。
布鲁斯退回了庄园的院子里,站在灌木丛后面,听着她们的聊天。
哥德夫人先开口道:“要不是你执意要去,我才不会和那群臭烘烘的码头工人坐在一起吃饭,昨天晚上的体验还不够差吗?”
“别这样说,妈妈,看看他们那群人的蠢样,有些和我一样大的女孩,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我的靴子,还有,你没有看到那些在东区自称为贵妇的女人们看你的眼神吗?”
“哼,别和我耍这些小花招,你
就是想去见小维特,我早就知道了,那个浑小子人品不怎么样,但他的家族倒是还算上得了台面,今天要是见到维特先生,你最好给我表现的矜持一点……”
….
“知道了,妈妈,你觉得什么样的话题适合开场?我是不是应该先和他们聊聊最近的那场戏剧?”歌德小姐的声音带着一些忐忑。
“傻姑娘。”哥德夫人斥责道:“戏剧还没开演呢,你打算聊什么?你没看今天早上的报纸吗?你当然应该跟外地来的怀特先生,聊聊我们本地的特产,那位大名鼎鼎的蝙蝠侠。”
“唉,他有什么意思?也不过只是个虚伪的阔老而已,报纸上不都说了吗?他借着救助乞讨小孩的名义,把他们都带到自己的基地里享乐,真是令人作呕,我听说还有个小孩死了,他可真是……”
哥德夫人赶忙捂住了嘴说:“快别说这样的话了,那不是你这样的小姐该聊起的话题,让那些肮脏的男人们说嘴,还不够吗?”
母女两人窃窃私语着,快步走过了韦恩庄园的院子,从灌木墙的缝隙当中,布鲁斯看到,歌德夫人用手帕捂着嘴上下打量着韦恩庄园,并对他的女儿说:
“要我说,小韦恩才是最好的人选,花花公子?那是最不值得在意的择偶条件,要是你能嫁给小韦恩,我一定每周都去教堂感谢上帝!”
高跟鞋的脚步声渐行渐远,布鲁斯的表情冷了下来,他沿着院子的围墙,一路走到韦恩庄园的后面,避开阿尔弗雷德的视线,身手利落的翻出了墙头。
韦恩庄园的后方也有两个庄园,但因为南区是新建的富人区,建筑没有西区那么密集,布鲁斯走过了一条街道,又转了一个弯,才找到了另一户人家的信箱。
布鲁斯知道,这家的人对于油墨过敏,因此,他们虽然订报纸,但从来不看,布鲁斯曾经听这里的报童抱怨过,在送来新报纸的时候,前一天的报纸还留在信箱当中。
布鲁斯左右看了一下,发现周围没人,他伸手撬开了这家人的信箱,将里面的一份报纸拿了出来。
将信箱合上,布鲁斯又走过了两个转角,找了一个没人的墙角,打开报纸,开始细读。
其实也不用很仔细的,因为头版头条就写着一行大字:
“蝙蝠侠?去你的哥谭英雄!”
布鲁斯皱起了眉,再看向副标题,上面写着:“蝙蝠侠掳掠幼童,披上英雄外衣的残忍儿童杀手!”
正文内容非常多,但主要是以顺序时间线的方式,介绍了蝙蝠侠是如何以营救的名义,救出了乞讨的孩子,又是如何带走了他们,并将他们迫害致死的。
其中,按照时间顺序配了四张照片,第一张是他在一个幽暗的巷子里一闪而过的身影,布鲁斯记得,这条小巷和另一条小巷中间的缝隙上搭了一块铁皮,包括那个小女孩在内的三个孩子,以前就住在那里。
第二张图片,是蝙蝠侠站在高楼上的身影,但由于角度和背景的衬托,他看起来不太像是一个英雄,反而像是一个正在找作案时机的杀手。
第三张和第四张图片都是近距离拍摄,能够清楚的看到蝙蝠侠的面罩形状。
蝙蝠侠在哥谭出没了这么久,不是没有报社他,也曾有记者冒死在哥谭的夜晚拍摄他的图片,但一般来讲,都会被蝙蝠侠当场抓住,并没收作案工具。
也很少有报社会刊登有关他的新闻,毕竟,没什么人愿意和一个半夜出没在哥谭的紧身衣怪人打交道,黑帮好歹还是讲道理的,但要是精神病人的话,那就真是有理说不清了。
可这一次,这个新闻占据了哥谭晨报的一整个版面。
这篇文章文笔尖锐、叙述老练、极富煽动性,更重要的是,它准确的抓住了哥谭人的心理——
比起造神,这些疯子们,更喜欢看神倒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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