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人知晓乐芙兰的过去。
就连掌握着“先知之力”的李维,也只知道她曾经是莫德凯撒麾下的女术士。至于更遥远的事情,他就不清楚了。
只有乐芙兰自己清楚,她到底从何而来。
很多很多年以前,在诺克萨斯都不存在,莫德凯撒都未曾崛起的遥远过去,她还只是洛克希南部平原的农家少女。
那个年代的农家人是不幸的,但也是幸运的。
持续千年才终于走向尾声的暗裔战争,已经让这片大陆的人口降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低点。
这里到处都是无人耕种的抛荒土地。好不容易从暗裔战争中解脱的各地军阀们为了喘一口气,也纷纷出台了鼓励耕种开垦、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。
只要你有能力开荒垦殖,肯卖些力气、吃些苦头,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。
而乐芙兰的父亲,就是一个既有力气、又能吃苦的男人。他用半生的辛劳和一身的病痛,为女儿留下了一片不小的土地,还有一头精壮的耕牛。
这是乐芙兰最美好的一段记忆。
她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坐在那宽阔的牛背上,看着父亲牵着缰绳缓步走在前面,又时不时回头笑着看她的,那句偻而又坚实的背影。
她想,自己长大之后,一定要努力帮家里干活,为父亲多买几头壮实的耕牛,让他能更轻松一些。
然后,就没有然后了。
暗裔战士的衰败,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巨大的权力真空。于是残余的人类军阀们没消停几年,就又恶习难改地,像疯狗一样互相撕咬起来。
战火很快烧到乐芙兰家门口,就像洪水淹没蚁穴,轻描澹写地摧毁了她父母倾尽全力为她搭建起来的小窝。
她的父母都惨死在她面前,只因他们在军阀的马前跪得慢了半拍。
她们家当作宝贝一样呵护的耕牛,也被入侵者们毫不怜惜地大卸八块,煮成了一锅肉羹。而她则被迫戴上沉重的镣铐,被入侵者掳为随军奴隶。
奴隶的生活,让童年的乐芙兰受尽了屈辱。
照这样下去,她未来最好的结局,大概也就是等她再长大一点儿,凭借那长开了的漂亮脸蛋,被某个对女人温柔的军官老爷看上,带回家作自己的私人女奴。
而这就已经是大多数凡人奴隶,梦寐以求的结局了。
所幸,乐芙兰并不是凡人。
她觉醒了自己与生俱来的魔法天赋,展现出了未来那位苍白女士的一缕风采。
军阀老爷看中了她那惊艳远胜同侪的强大魔力,让她从一介随军奴隶晋升为一位大法师的学徒,希望她学成后用她的能力,服务于他的宏图伟业。
而乐芙兰很快就用实力证明,没人可以奴役她,强迫让她为之服务。
凭借着那与生俱来的强大魔法天赋,以及后天对魔法知识的刻苦学习,乐芙兰不声不响地就超越了自己老师,并且拥有了颠覆这个军阀政权的恐怖能力。
于是,她一口气杀了很多人。
那个将她当作奴隶一样使唤的所谓老师。那些屠戮过她家乡的军官和士兵。
还有那个军阀老爷。
在杀死那个军阀时,乐芙兰很不解地问他:“你明知道我父母是被你亲手杀的,为什么还敢提拔我去学习魔法?”
“你父母是我杀的?”军阀这才明白:“哦,我不记得了。”
乐芙兰:“.......”
年轻的苍白女士这才明白,原来弱者只是蝼蚁。强者路过时不小心踩死你,事后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会记起。
她不想再做蝼蚁了,她要永远地做自己的主人,掌控自己的命运。
于是,乐芙兰最后一次回到家乡,在那片草草埋葬着父母枯骨的荒草堆前,做了最后的告别。
她抛弃了自己的名字,自己的过去。
从此之后,她就只是乐芙兰,苍白女士,诡术妖姬。
乐芙兰成功了。
随着数十年光阴过去,她对魔法的研究和掌控愈发精进。不断积累的法术奥秘,来自远古的魔法圣物,又让她获得了近乎神明的,长生不老的能力。
她已经强到足以在这片大陆上呼风唤雨,没让可以再奴役她,让她变回过去那个蝼蚁。
但乐芙兰又很快遇到了挫折。
因为莫德凯撒复活了。这个两度被杀三度重生的冥界暴君,几乎奴役了整个瓦罗兰大陆。
乐芙兰也不可避免地落到了他的手里。
再然后,就像李维知道的那样,乐芙兰联合了洛克希各大军阀部落,暗中设计封印了不朽堡垒深处的灵魂之井,切断了莫德凯撒与那具铁铠化身的力量链接,最终一举将这位暴君给赶了回去。
事成之后,因反抗莫德凯撒而结成同盟的各大军阀部落终于放下成见,在乐芙兰与黑色玫瑰的暗中整合之下,成立了洛克希部落联盟——也就是未来诺克萨斯帝国的雏形。
这个活力无限的新生政权很快继承了莫德凯撒的伟业,开始向四面八方开拓他们的生存空间。
在连连不休的战争与一场又一场胜利中,诺克萨斯帝国诞生了,并且成为了符文之地上最为伟大的那个存在。
而乐芙兰,就是这个伟大帝国的真正主人。
这时候,她已经几乎实现了当年她在父母坟前立下的誓言。她掌控了自己的命运,并且站在了世界之巅。
但乐芙兰却并不快乐。
必将归来的莫德凯撒,是她挥之不去的阴影。
这让她迫切地需要征服更多的土地,掠夺更多的魔法奠基和远古圣物,寻找暗裔、星灵、半神、恶魔们在符文之地留下的种种力量。只有这样,她才能拥有应对莫德凯撒反攻的底气。
而黑色玫瑰对这个帝国的控制,又都来自于与帝国贵族们的合作。
乐芙兰不得不掐着鼻子忍着这些贵族的贪婪和堕落,并倾尽全力维护他们的腐朽统治。只有这样,她才能维持诺克萨斯帝国的稳定。
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她一直都秘密地为境外的达官贵人出谋划策,同时出现在许多个国家中,利用她的幻象扰乱秩序、制造混乱。
一开始,乐芙兰还享受着这样纵横捭阖、操控人心的权力游戏。
但100年过去,200年过去,300年过去...到现在快1000年了。
乐芙兰早就厌倦了。
可她放不下。不管是莫德凯撒的威胁,还是她自小立下的执念,都注定了她不会放弃自己对诺克萨斯的掌控。
就像是一个背着巨款现金的守财奴...虽然很累,但她必须背着。
直到有一天,领风者来了。
她不想放下,也得放下了。
在那场失败透顶的宫廷政变之后,乐芙兰戴上了为她定制的厚重禁魔镣铐,来到了祖安的高级战犯管理所。
美食珍馐,珠玉华服,这些上流的物质享受的都与她彻底告别。她的力量被禁锢,权力被剥夺,自由被限制。
赖以傍身的两头恶魔,也作为她的“统战价值”上交给了领风者,算作她赎罪的一部分。
乐芙兰又重新变为了“蝼蚁”。
她每天的生活就是:起床、洗漱、集合点到、早餐、缝纫机、午餐、缝纫机、晚餐、一小时自由活动、读书看报、理论学习、睡觉。
然后重复之前的生活。
而这样的生活,她还要度过2000年。
一开始,乐芙兰对这样的生活就只有抵触。
可渐渐地,远离了权力的尔虞我诈,放下了莫德凯撒的危机,在这最平凡朴素的劳动生活之中,她就好像得到了某种解脱。
在缝纫机前工作的那每一分一秒,乐芙兰总会忍不住回想起,很多很多年以前,在那个农家小屋里,母亲牵着她笨拙的小手,学习针线活儿的平静岁月。
而这份平静,对她母亲来说却只是短暂的奢侈品。
于是,乐芙兰突然能理解领风者了。
领风者是要将符文之地建成这样一个社会,一个要让普通人通过劳动,就能享受到幸福生活的社会。这不是遥不可及的乌托邦,这是有希望做到的。
只是她变强之后,就忘记了自己的出身。
但领风者掌握了力量之后,却永远不忘那些弱者。所以他们能做到,而其他人做不到。
所以,只有领风者才能...
“停停停...你先别急着升华。”李维放下乐芙兰写的这篇《我的前半生,腻味得嘴角都在抽搐:“说说,你写的这都是啥?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