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星球上,能与汉军野战的。
唯有斯拉夫的强大军队。但是事到如今,恐怕在相同数量的情况下,汉军必定会取得胜利。
一代之兴,必有缘由。
刘汉兴盛,是因为汉高祖刘邦麾下的名臣、名将就像是天上的繁星一样众多。
他们每一个人都发挥出了自己的作用。
而之后的汉文帝、汉景帝、汉武帝。前代的积累,加上自身的能力,还有一点运气。
才让刘汉在农耕与游牧民族的漫长战争之中,获得了第一血。
卫青、霍去病深入大漠,穷追单于,开拓疆域。
现在的大汉朝。
则与刘汉又不一样。在刘知行这个大丞相的统筹下,朝廷就像是年轻人的心脏,非常的强大。
诸大将团结在吴年的身边,赋予了吴年破国杀王的强大力量。
但如果仅此而已。
那吴年也只是普通的开国之君罢了。真正让他百战百胜的,是他赋予了军队灵魂。
炎汉。
强壮的身体、精良的武器、厚重的盔甲以及炎汉之魂。加上统率他们的强大将军。
汉军是有魂魄的军队,无论遇到任何敌人,都能战胜的军队。
这样强大的军队,与斯拉夫的军队打仗,与楚国的军队打仗,还算对手。
与缅甸这个南亚小地方的军队打仗,是欺负人。
哪怕这代的缅甸王号称是雄主,拥有精兵数十万。
哪怕吴年没有用计,是正面强攻,突破山脉封锁,也能一样消灭缅甸。只是付出的代价,会沉重许多。
就像华夏的巴蜀这个地方。自古割据巴蜀的人杰,多不胜数,但最后又有谁是不败亡的?
大汉天兵,所向无敌。
陈连壁之前没有见过,现在他见到了,也是他灭亡的前夕。
“啊啊啊!!!!”
“快跑,我们打不过他们的。”
“快跑啊,完全不是对手。”
陈连壁麾下号称精兵的步军战兵,在强大的重甲重斧兵面前,成片成片的倒下了。
鲜血不断的飞溅而出,残肢断臂落下,尸体产生。
陈连壁的军队没有任何反抗能力,就像是无助的少女,只能被强壮的男人凌辱。
虽然这个比喻不好,但确实是这样。
“哈哈哈哈。痛快。杀!!!!”一名重甲重斧兵热血沸腾,已经杀了不知道多少人,因为被鲜血溅到眼睛而停下。他抬起右手一抹鲜血,哈哈大笑了一声,在沸腾的鲜血支撑下,继续向前杀戮。
而他只是千户重甲重斧兵的其中之一罢了。
陈连壁军,前部精兵没有任何反抗的力量,后边训练了数月,勉强算是战兵的普通军队,更加不堪。
在前线精兵崩溃之后,后方的军队,崩溃的更快。
“快跑啊。”
“跑啊。”
无数的陈连壁军战兵抛下了武器、旌旗,转身就跑,恨爹妈没有多给自己生两条腿。
历史是一个轮回,有的事情,会不断的重演。
丢盔卸甲,倒戈而走。
兵败如山倒。
陈连壁麾下独特的兵种,不,缅甸的独特兵种,象兵甚至没有产生任何作用。
象兵,与跨坐着缅甸产的矮马组成的骑兵,就这么目瞪口呆的看着步军兵败如山倒。
他们的身体发冷,没有作出任何反应。他们不敢策马上前,去救步军。
他们看出这些重甲重斧兵的重斧之下,他们与步军也没有太大的区别,冲上去就是个死。